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3部門以行政規范性文件形式印發《關于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針對當前招標投標市場存在的招標人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有關部門及領導干部插手干預等違法行為仍然易發高發等突出問題,從五方面提出了20項務實舉措,旨在進一步夯實各方主體責任,強化自律意識,確保招標投標法規制度得以嚴格執行,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有序健康發展。
一、《意見》力求以實招破解招標投標領域重點、難點問題
近年來,國家發展改革委為落實《招標投標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相繼出臺了《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關于進一步做好<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和<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實施工作的通知》及《關于建立健全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的通知》等規章、文件,對市場主體準確理解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范圍、嚴格執行依法必須招標制度等起到了重要作用。此次印發的《意見》,是繼上述規章、文件之后我國招標投標領域又一重磅政策文件,《意見》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緊扣嚴格落實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這一總要求,全面梳理了當前招標投標行業存在的現實問題和突出頑疾,聚焦招標人、投標人、評標專家、代理機構、行政監督部門這五類主體,尤其強調了對招標人和評標專家行為的規范,并通過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提出了強而有效的解決對策,必將對各方主體規范自身行為起到積極的引導、督促作用。
一是《意見》著重強調了招標人的權利和義務。《意見》用近一半的篇幅闡述規范招標人行為的諸多舉措,突出招標人在規范招標投標市場行為中的關鍵作用,既鼓勵招標人積極行使自身權利,也提醒招標人嚴格履行義務。例如:《意見》提出切實保障招標人在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文件、組建評標委員會、委派代表參加評標、確定中標人等方面依法享有的自主權。同時也要求招標人應當建立健全招標投標事項集體研究、合法合規性審查等議事決策機制,從源頭上約束招標人的行為;需嚴格按照審批、核準部門所作出的批復進行招標,對于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擬不進行招標的、依法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擬邀請招標的,除強調需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并履行規定程序外,還提出了應當公示具體理由和法律法規依據;首次提出鼓勵建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招標文件公平競爭審查機制,進一步保障招標文件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強調招標人是異議處理的責任主體,暢通異議渠道,要求在公開渠道公布受理異議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提出實行電子招標投標應當支持線上異議處理渠道;強調招標人作為檔案管理的主體責任,招標人有義務保證招標資料的真實可靠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二是《意見》明確進一步強化評標專家管理。評標是招標投標工作中的重點環節,評標專家在此環節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評標專家個人專業水平和職業操守甚至對招標投標活動起著決定性作用。《意見》再次明確加強對評標專家行為的規范管理,強調招標人、代理機構、投標人均有義務向監管部門報告評標專家的違法行為;要求監管部門要做好專家的管理工作,向社會公開違反評標紀律專家的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對招標人如何引導專家在專業技術范圍內規范行使自由裁量權作出了說明,同時鼓勵探索招標人按照工作價值靈活確定評標勞務費支付標準的新機制;要求專家庫管理機構應建立健全對評標專家的入庫審查、崗前培訓、繼續教育、考核評價和廉潔教育等管理制度,做好專家的動態考核,及時清退不合格專家;積極推廣網絡遠程異地評標,打破本地評標專家“小圈子”,推動優質專家資源跨省市、跨行業互聯共享。
此外,《意見》對投標人、代理機構、行政監管部門等主體落實好責任也提出了具體細化要求。
二、青海省規范招標投標市場主體行為的亮點做法
近年來,為切實維護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秩序,持續優化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青海省認真落實招標投標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部委《關于建立健全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著力構建招標投標領域長效工作機制,全力抓好招標投標主體行為規范各環節工作。
一是完善法規制度規范體系。出臺《青海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從地方立法層面夯實了優化營商環境的法治基礎。開展全省招標投標領域地方性法規及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形成《青海省現行招標投標地方性法規及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2022年)》,作為各級行政監管部門開展招標投標監管工作的重要依據,目前該《目錄》所有法規文件已全文公布。根據國家標準招標文件和各行業主管部門標準招標文件示范文本,結合我省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工作實際,全面梳理優化工程建設招標文件示范文本(新增了鐵路工程施工、監理及EPC全流程電子化模板),印發《關于公布“青海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招標文件示范文本目錄的通知》,便于市場主體及時掌握和使用。
二是加強招標投標領域專項治理。按年度制定全省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省發展改革、財政、住建、水利、交通、政務服務監管等部門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開展實地執法監督檢查,依法依規作出處理,并同步開展專題調研,及時掌握招標投標各方主體訴求和突出問題,為進一步做好招標投標工作指明方向。建立全省打擊串通投標違法犯罪行為協作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相關行業監督部門向省級公安部門移交串通投標案件線索,形成合力規范市場主體行為。
三是深入推進信用監管。執行《青海省公共資源交易代理機構場內信用評價考核暫行辦法》,按年度對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代理機構場內信用開展考核評價,評價考核結果在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予以公示。
四是著力加強招標投標行業自律管理。堅持行政監督和行業自律相結合,充分發揮行業協會橋梁紐帶作用,推動制定招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行為規范、全省投標行業自律規則及招標投標行業服務標準等制度規范,加大招標投標行業從業人員業務能力培訓力度,廣泛開展行業調查研究,為促進全省招標投標行業高質量發展作出重要貢獻。
三、貫徹落實《意見》的主要思路和舉措
下一步,青海省將把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意見》精神作為招標投標領域工作的一項重點任務抓實抓細抓好。一是加強《意見》的學習培訓,爭取將各招標投標主體均納入培訓范圍,切實增強學習實效。二是深化全省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工作成果,持續加大對招標人的監督檢查,以更高的工作標準、更實的工作舉措減少招標投標主體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三是構建以信用為基礎、貫穿招標投標各環節的新型監管體制,積極應用信息技術對招標投標活動開展電子化監管,加強監測分析,及時發現并自動預警圍標串標、弄虛作假、專家舞弊等違法違規行為。
(青海省發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