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經開區智能網聯汽車及零部件產業園建設工程-廠前
明渠項目及廠前區景觀綠化工程
澄清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就“蕪湖經開區智能網聯汽車及零部件產業園建設工程-廠前明渠項目及廠前區景觀綠化工程”(項目編號:AHCX2023YL035),澄清如下:
競爭談判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付款說明修改為:
1、本項目無工程預付款,工程總款70%為施工款,30%為養護款。
2、施工款的進度款按月支付,支付當月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竣工驗收后,付至工程施工款的97%,工程施工款中余款3%作為質保金,待養護期滿后且無質量爭議一次性付清。
3、工程款支付方式為轉賬或銀票。工程款單次支付金額在10萬-50萬元之間(不含50萬元),需開具支付金額10%承兌匯票,單次支付金額在50萬元及以上(含50萬元),需開具支付金額20%承兌匯票,期限均為3個月。
4、工程竣工驗收后2年為養護期,養護期結束經移交驗收合格,養護款一次性付清。
注: 競爭性談判文件其他內容不變,本次公告內容作為本項目競爭性談判文件的組成部分,與競爭性談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各投標人及時查看。
采購人:蕪湖城市園林集團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安徽城訊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6日
澄清公告-蕪湖經開區智能網聯汽車及零部件產業園建設工程-廠前明渠項目及廠前區景觀綠化工程.doc